廣東益夫?qū)I(yè)保密銷毀中心12月6日 信息:蘋果公司因被指控“故意經(jīng)過iOS軟件更新降低設備性能”而被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判決向七名韓國iPhone用戶每人賠償7萬韓元,約合381元人民幣。
這起訴訟涉及超過6.2萬名韓國iPhone用戶,指控蘋果通過軟件更新故意降低舊款手機的性能,迫使用戶購買新手機。
法院認定蘋果應對消費者進行賠償,出于消費者因“選擇權(quán)受到侵犯”而遭受了心理上的損害。這起被稱為“電池門”的丑聞最早可追溯到2023年底,當時有大宗用戶指控蘋果故意經(jīng)過系統(tǒng)更新降低了部分iPhone機型的性能,以降低設備的續(xù)航。
蘋果公司一開始不承認故意限制iPhone性能,但后來表態(tài)這樣做是為了延長電池續(xù)航。法院表示:“盡管軟件更新是為了防備設備關(guān)機,但它確實限制了CPU等性能。蘋果有責任供給充分的解釋,從而讓用戶決定是否安裝更新,但它違反了這個義務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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